对于打假这个问题,企业有着自身的矛盾,在我们相关的打假法律上面,针对打假的处罚只是一些行政处罚,而涉及金额较大的才能进行刑事责任,这造成了很多的造假企业对于打假没有什么恐惧,打假打到自己头上就是没收相关的工具和进行一些罚款处罚,而稍微整顿又可以重头在来,这造成了打假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有的地方越大越假,企业打假成本增加。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的法律问题逐渐的暴露出来,相关的打假法律也进行了相应的加强,而期待社会的进一步考验。
1、近年来,国家以加大刑事制裁手段来 打击制假售假 和侵犯知识产权 的行为。一方面,行政机关积极移送构成犯罪的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也积极侦办构成犯罪的此类案件。
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降低了追究刑事责任即“罪与非罪”的门槛和移送标准,过去有些违法行为只能以罚款处理的,现在的结果就是制假售假者要被送去坐牢。过去,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个人,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新的司法解释增加了一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在三万元上,即可追究同等程度的刑事责任。
对于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的司法解释增加了,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他人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即可同等程度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