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国家加大对假冒侵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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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荣威调查公司 作者:私家侦探 Tag:企业打假   打假法律   打击假冒   知识产权侵权   打假公司     点击:

对于打假这个问题,企业有着自身的矛盾,在我们相关的打假法律上面,针对打假的处罚只是一些行政处罚,而涉及金额较大的才能进行刑事责任,这造成了很多的造假企业对于打假没有什么恐惧,打假打到自己头上就是没收相关的工具和进行一些罚款处罚,而稍微整顿又可以重头在来,这造成了打假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有的地方越大越假,企业打假成本增加。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的法律问题逐渐的暴露出来,相关的打假法律也进行了相应的加强,而期待社会的进一步考验。

1、近年来,国家以加大刑事制裁手段来 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 的行为。一方面,行政机关积极移送构成犯罪的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也积极侦办构成犯罪的此类案件。

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降低了追究刑事责任即“罪与非罪”的门槛和移送标准,过去有些违法行为只能以罚款处理的,现在的结果就是制假售假者要被送去坐牢。过去,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个人,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新的司法解释增加了一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在三万元上,即可追究同等程度的刑事责任。

对于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的司法解释增加了,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他人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即可同等程度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单纯的政罚款对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必须通过刑事制裁手段使不法分子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过去在售假者看来,偷偷模模才会坐牢,卖点假货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罚点款就能搞定。如今因制假售假被送去坐牢,才后悔莫及。此案当事人无论从假冒的经营数额和数量上都超过了,新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乃是罪有应得。
   3、当一个企业、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如果企业和个人坚持自己的主张,则往往会使后来者避免相同的权利被侵犯。当义务主体面向的不是特定多数人时,部分人放弃权利的行为,会使义务主题淡化、忽视甚至拒绝履行。消费者不向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销售者便会更加肆无忌惮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反之如果人们不放弃权利,则对生产、销售者就会起到有效的监督制作用。行使权利,不只是权利人对自己本身的义务,而且是对国家机关、公共团体、生产经营销售者等的监督义务。
伴随着国家相关的部门加大对假冒产品及假冒商标,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相信市场能得到进一步的净化。
深圳荣威商务调查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较有经验的打假公司将会更加密切的配合政府,和相关的企业,为市场打假,维护市场作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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