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假的过程有一部分是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在打假中,当发现假冒地点时采用政府主力剿灭的方式可以很好的给予制假者致命打击,可以利用政府的力量在正面打掉制假者,而在以后的市场维护中,打假公司则扮演了主力军,这样一种相互相成的关系可以更好的维护市场。
而在我们打假的过程中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企业在与政府合作打假中的不了解,在政府对外接待方面有一个标准的流程,而所要提交的资料也是比较具体,在此,特引用政府打假举报接待办法。
业务名称:打假举报接待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
办理内容:
1、接待被假冒企业代表的申诉,由被假冒的企业授权代表填写打假举报登记表。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后,安排打假执法活动。
2、接待社会人员的举报,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后安排打假执法活动。
受理范围:原则上各区县局受理本地域内被假冒企业代表的申诉和社会人员对假冒行为的举报。市局受理全市有重大影响或跨地域假冒行为的案件及申诉、举报后存在意见的事项。
申请条件:被假冒企业应掌握实物证据,社会上举报人应明示假冒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及相关证明要素(时间、地点、人、假冒产品名称等)
办理工作程序:
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21号文件,关于发送国家技术监督局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要向相关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报送正式书面举报材料和委托书,企业在举报材料中应提供如下的情况:
一、被假冒名优产品的名称,已发现和估计的假冒数量,损失情况,被假冒名优产品的企业所在地、负责人及联系人。
二、根据明察暗访发现的制假销假的状况和窝点所在地。
三、真品和假品的主要特征及识别的方法和技巧;
四、鉴定真品、假品的权威机构的鉴定证明及联系方法;
五、采用的防伪标志的有关情况。市局、区县局接待单位(打假办及相关机构)组织调查核实安排打假行动。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监督办法:
办公地点:
邮政编码:
承办处室: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
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
